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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6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编辑:研究生处普通    时间:2015-09-16 16:10:22     点击:[]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甘肃省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办法》的相关要求,我校第十二批本科专业网络工程和工程管理两个专业由学校向省学位委员会提出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请,并接受省学位委员会的审核。现将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整个审核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上旬)申请审核。相关学院认真准确地填好《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及各种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并附电子版,于2016年3月4日前交校学位办(研究生处)。

第二阶段(2016年3月至4月初)准备审核材料。审核材料分两个方面,一是本专业的审核报告及各种附件材料(附件2);二是准备接受专家审核用的基础材料,主要参考《天水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学士学位审核材料准备目录》(附件3)准备。要求材料齐全,并分类装盒上架,专门陈列。

第三阶段(2016年4月上旬至4月下旬)自查自评。一方面学校及相关学院做好专家审核的各项接待准备工作,并进行检查自评;另一方面继续完善补充审核材料,包括毕业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第四阶段(2016年5月上旬)迎接审核。审核的具体日期及组织安排另行通知。

二、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的内容

主要包括本专业办学的整体条件、教学条件和教学水平,特别是体现应届本科生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等。

三、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设置的专业应满足社会需要,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能有效指导专业建设。

(二)申请专业能按照大学本科教学计划开出全部必修课程,各门课程原则上由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讲授,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一定比例的课程讲授,教学质量较好。

(三)申请专业必须有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基本合理的师资队伍,有3名以上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其中至少有1名教授。

(四)能按照教学计划开出实验课程、实习课程,实验条件、教学条件良好,专业教学实验室配备完善,利用率高,图书资料数量充足,种类齐全,有稳定的实习、实践基地。

(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近3年来取得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目前承担有一定数量的科研项目。

(六)有2名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一定数量的讲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七)申请设置专业有相应的教学管理机构,配备有素质较高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人员。

(八)制定有专业师资培养计划,各项教学、考核、管理制度健全,且有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

有审核任务的学院院长及分管副院长要组织领导和实际参与本专业的学位审核工作,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进度计划,责任到人,确保准备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学位审核是评价高校整体办学水平与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各高校对外展示办学实力与科研学术水平、办学特色的绝好机会。本次学位审核不仅涉及审核专业所在的学院,也涉及到其他学院与各职能部门,希望相关学院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扎实工作,相互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审核工作与规范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和档案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的目标。既要顺利通过审核,又要以此次审核为契机,推动各专业建设管理与办学水平再上新台阶。

附件:1.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安排

2.天水师范学院新增xxx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材料(上、下册)封面和目录

3.天水师范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材料准备目录

4.天水师范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书

(以上附件请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天水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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