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甘教直助〔2014〕1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奖励名额
1、按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甘教财〔2014〕20号)有关规定,2014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范围为2013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2、全校硕士生奖励名额1名。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四个学院各推荐1名研究生,经学校研究后择优推荐1名人选报省教育厅。
二、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按照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差额评审、学院公示、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公示的程序进行。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严格按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甘教财〔2014〕20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各项工作。
2、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评审细则,进一步细化量化,做出具体规定。
3、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审质量。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各学院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初评结果公示等各项工作。
4、及时汇总报送材料。各学院将评审结果于10月13日前报研究生处。报送材料应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原件,(相关表格及文件可登陆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联 系 人:于志远
联系电话:8362143
电子邮箱:83621764@qq.com
研究生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责任编辑:zgfyzychx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