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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5-07-14 19:49:18     点击:[]

各相关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及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我校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定于4月8日到10日(星期二至星期四)。

二、复试准备

1.3月25日开始,各学院确定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3月31日前,各学院将以下材料交至研究生处。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名单,各学科领域(方向)复试小组名单。

2)各学科领域(方向)复试方案。

3)跨专业或同等学力复试考生加试安排(命题教师、考试时间、地点、监考人员等);各学科领域(方向)面试时间和地点。

4)外国语学院报送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教师名单。

3.复试工作前,研究生处组织举行工作培训会,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三、复试工作

1.复试前,由研究生处组织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

2.专业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3.复试环节中的综合面试(专业基础知识、教师基本技能测试、思想政治考核)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4.复试考生的体检由后勤处协调安排。

5.复试环节、内容、形式、要求等请各学院参考学校2014年教育硕士复试方案。

四、复试要求

1.复试科目中的各类试题及其评分标准均系国家密级材料,请各学院做好保密工作。

2.各学院面试过程中注意做好记录。复试工作结束后,相关记录、表格等一律交研究生处备案存留。

3.复试录取各个环节要完整、不可缺少。所有过程材料均要保存完整,以备待查。

4.各学院要安排专人提前做好考场的布置,并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5.4月11日上午10:00前,各学院分别上报分专业复试汇总表及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6.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实施,各学院要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第二批复试学科领域(方向)可安排专人到第一批复试学科领域(方向)观摩、学习。

7.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甘肃省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

8.复试相关材料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附件:

1..天水师范学院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2.天水师范学院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专业复试小组名单3.天水师范学院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考核登记表4.天水师范学院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登记表5天水师范学院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面试记录表6.天水师范学院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拟录取排序成绩汇总表7.天水师范学院2014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考场记录表

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处代章)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zgfyzychx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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