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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研究生处普通    时间:2015-10-26 09:45:03     点击:[]

各培养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方案(试行)》精神,切实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更好地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硕士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重点在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模块遴选若干门课程进行建设。建设期一般为两年。

2、申报的课程须拥有一支素质高、爱岗敬业、课程教学效果好且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的教学团队。

3、申报的课程应有完整的教学大纲、规范的教材(讲义)、参考书及多媒体课件等,并有完整的教学运行记录(包括教学日志及听课记录等)。

二、申报材料

填写《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申请书》一式四份,并附以下材料:

1、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案例、课件等;

2、使用的主要教材(讲义)及相应的主要参考书或资料;

3、教学研究论文、总结报告、获奖证书复印件及与申报课程相关的成果等;

4、考试样卷及其它考核形式的相关资料。

三、立项程序

1、由课程主讲教师或主要负责人填写《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申报书》,由各培养学院导师组(学位基础课程由相关二级学院)初审,培养学院签署意见,报送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3、专家评审通过后,经报校院务会批准后下达立项通知。

四、其他事项

请各培养学院将上述申报材料于11月17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383680535@qq.com。相关附件请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联系人:冯沁园 联系电话:8361412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方案(试行)

附件2: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申报书

上一条: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2015级教育硕士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修订建议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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