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采集2013届毕业生授予学位信息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5-07-14 19:49:20     点击:[]

关于采集2013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基本信息的通知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我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学士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细则》,对2013届毕业生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

二、认真组织学生如实填写《天水师范学院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信息采集表》,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本人填写的内容必须让学生自己填写。其中,表中已有的内容让学生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2、需二级学院填写的内容必须由二级学院负责填写,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外语成绩填写学生参加历次考试(英语专业为专业八级成绩,非英语专业为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中最高一次的成绩。

4、《天水师范学院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信息采集表》从学位办拷贝,电子版由学院专人管理,不得给学生;纸质版发给学生核对。

5、5月20日前,将《天水师范学院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信息采集表》(附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送学位办。

6、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工作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于4月23日前向校学位办报送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

三、按照《天水师范学院学士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细则》,认真组织毕业生及相关教师填报两个附表,即:

附表一:天水师范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表二:天水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审批表

上述二个表格的填写要求及报送材料:

1、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必须交2份完整的学位申请材料,包括附表一、二。其中,表中涉及到学生基本信息的内容,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余内容由学院负责填写。学院收齐汇总后,以班级为单位按顺序整理好并附学生名单,装入档案袋统一报送学位办。

2、申请学位的毕业生,必须交1份完整的学位论文,由学院收齐统一报送学位办。

3、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29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位办。

4、上述二个附表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责任编辑:zgfyzychx998)

上一条:关于批准天水师范学院列入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建设单位的通知
下一条:教育硕士实践教学综合材料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