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招生培养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学位办[2014]30号)的相关要求,我校已对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以来,从招生选拔、培养方案制订与执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专兼职导师选聘、课程教学、实践培养、学位论文以及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认真自评。现《总结报告》需补充完善基础教育研究成果,请各学院组织将本学院教师自2012年1月——2014年12月的基础教育研究成果填于下表,于本周二(16日)中午下班前交至研究生处,电子版同时发至383680535@qq.com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2012——2014年天水师范学院—— 学院基础教育研究成果一览表
研究生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