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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编辑:研究生处普通    时间:2016-03-31 09:47:07     点击:[]

学位论文工作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综合反映,是其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学术修养的全面体现,也是授予其学位的重要依据。为切实保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总体要求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系统完整且能解决具体问题的应用型论文,所需工作量应不少于一年。其目的在于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现有职业或未来职业提供专业支持,使之能更好地理解基础教育中的实践问题,并强化其将理论运用于实践的能力。论文在总体上应明显侧重于理论的应用,强调研究当前教育领域中存在的实践性问题,能明确描述并详细分析实践情境中的具体问题或事件。

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学位论文的选题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应是理论指导下的应用型研究。论文选题应当密切结合基础教育实践,直接指向教育实践的改善,关注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具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的关键问题,具有时代感和创新性。论文选题要体现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研究专长、兴趣所在和实践体验,以不断提升其专业水平。论文选题要明确研究问题的实质内涵,能准确把握研究所具备的可行性条件。论文题目要清晰明确,言简意赅。

(二)学位论文的内容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对基础教育理论与实践中某个具体议题展开充分研究,在研究基础上梳理或提出针对性的理论与观点,进行细致论证;并在实践方面提出自己的方法、对策和措施。

学位论文撰写过程需要检索与论文主题相关的文献资料,在深入研读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国内外相关领域或专题方面的研究进展,并作出适当述评,以此判断论文选题在特定研究领域的地位与价值。论文的文献综述应紧密围绕论文研究的具体问题,聚集于同类事件或情境,确保所述的已有研究成果与本论文课题直接相关。注意引用文献的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文献综述须以规范格式呈现,字数不得超过正文字数的15%。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1.5万字。

(三)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注重综合运用相关理论,反映研究者扎实的理论基础。研究者能够应用多种科学方法,并能运用观察、访谈、问卷、文献记录分析、视频采集等方法获取第一手资料,熟练使用定量分析、定性分析、质性研究等方法对所获资料进行处理,以体现研究者科学运用相关理论与方法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对相关议题应有理论依据和自己的观点;对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对策和措施;有一定的创新性,工作量饱满。

(五)学位论文的结构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一般由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部分组成。实验数据、调查问卷,观察记录、访谈记录等必要的文件可以以附录形式提供。正文在结构上一般包括:绪论(问题提出)、文献综述、理论与方法、资料与数据分析、结论等。

(六)学位论文的格式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格式应符合专业文献撰写标准,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均应详加注释。论文语句通畅,无语法、拼写和排版错误。学位论文格式详见《天水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七)学位论文的形式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有专题研究、调查研究、实验研究和案例研究等基本形式,每种形式所涉及的研究问题可以多样化,具体研究方法可以综合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各种论文形式的概念界定、内容及格式要求详见《天水师范学院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形式规范》。

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工作程序

(一)学位论文选题工作

学位论文选题一般开始于教育硕士第二学期实践教学期间,教育硕士在专兼职导师的指导下,有目的性地开展学位论文选题工作。本学期实践教学结束后,各导师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进行评议,研究生填报《天水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设计)选题审批表》,各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论文选题经导师组同意确定后,教育硕士应写出开题报告提纲,导师审阅认可后,再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中应包含学位论文选题的应用价值、应用前景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状况,明确研究问题的内涵和研究的可行性,说明选题的先进性和预期的创新性成果。研究生在在开题报告中还应阐述学位论文的构思、设想和见解;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学位论文时间安排;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等。

开题报告会由各培养学院组织。各学院成立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三至五位高级职称教师组成,其中应包含校外基础教育一线教师。开题报告会须以开放形式进行。各学院应提前将开题报告会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开题内容等信息公布。

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方可正式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开题报告题目不得随意更改,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改题目时,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查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后重新做开题报告。

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安排于第三学期9月份进行。

(三)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学位论文开题通过并进入撰写工作后,各培养学院必须对论文撰写情况进行中期检查(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12月份),中期检查的形式由各培养学院自定,研究生应向导师组报告论文进展情况。

(四)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3月份,各培养学院须安排预答辩工作。预答辩的程序、过程、要求以及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构成由各培养学院自定。论文不必送专家评阅。研究生和导师要正确对待预答辩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认真加以合理吸纳,提高学位论文的质量。

(五)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工作

研究生在预答辩工作的基础之上,修改完成学位论文。所有学位论文在送审前都必须进行论文相似度检测。研究生毕业当年四月初,由研究生处完成拟申请学位论文的相似度检测。我校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标准为≤20%。

(六)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相似度检测合格或修改后合格的每篇学位论文须由两位专家分别评议,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全部采取校外双盲评审。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完成。学位论文送审及信息反馈工作必须于研究生毕业当年5月中旬前结束。

只有论文评阅专家一致认为学位论文达到要求者方可进行答辩。两名评阅人中有一名评阅人认为该学位论文未达到要求,研究生须按照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后送审,并推迟半年答辩;两名评阅专家一致认为该学位论文未达到要求者,研究生须按照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后送审,并推迟一年答辩。

(七)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安排在研究生毕业当年5月底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者的资格审查、答辩准备工作、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答辩程序、答辩要求及成绩评定等工作参照《天水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凡在入学后的第二年未能参加答辩或虽参加答辩未能通过者,必须办理推迟答辩手续。由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导师同意,报研究生处批准。推迟答辩所延长的时间为半年或一年,一年后仍未能完成论文者,则不能再提出推迟答辩申请,只能获得结业证书。

凡未办理推迟答辩手续或申请未被批准而不能按期答辩者,不再接受答辩申请,只颁发结业证书。

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经所在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者颁发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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