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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研究生处    时间:2019-02-27 16:59:51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天师院发[2015]1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全脱产学习的在读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二等奖励标准为5000元,三等奖励标准为3000元。

三、名额分配

一等奖学金名额比例为全体在读研究生的5%,二等奖学金名额比例为10%,三等奖学金名额比例为20%。学校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各培养学院研究生的参评人数将名额分配至各学院。同时结合实际对各学院名额、等级进行微调。

天水师范学院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人数

文传

政法

教育

外语

体育

美术

音乐

历史

化工

生物

数统

合计

在读研究生总人数

63

31

97

40

6

27

20

31

10

13

26

364

名额分配

22

11

34

14

2

9

7

11

4

5

9

128

一等(5%)

3

2

5

2

0

1

1

2

1

1

1

19

二等(10%)

6

3

10

4

1

3

2

3

1

1

3

37

三等(20%)

13

6

19

8

1

5

4

6

2

3

5

72

四、组织评定

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

2、各学院参照《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及学校相关文件,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细则。

3、2018级研究生根据第一学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实践教学等综合评定;2017级研究生根据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后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实践教学、中期考核、教科研成果等综合评定。

4、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本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材料报送

1、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统一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电子版发送邮箱1563383683@qq.com。)

2、各学院将制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本单位组织实施、评审程序、公示情况等材料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处一份备查。

3、报送时间:截止时间为3月15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评。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切实做好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各项工作。

2、各培养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定标准,细化评定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程序组织评定,严把评定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质量,杜绝弄虚作假。

                                                           研究生处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上一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调查统计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需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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